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(自然科学类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1.科研平台(科研基地管理科负责)
教育厅无经费支持,须自筹经费100万元。学校可申报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、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、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(开发)中心各1个。
2.创新团队项目(科研基地管理科负责)
教育厅无经费支持,须自筹经费100万元。学校可申报不超过3个。
3.重点领域专项(高新技术项目管理科负责)
教育厅无经费支持,须自筹经费80万元。可申报新一代电子信息(半导体)、高端装备制造(智能机器人、新材料)、生物医药与健康、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,学校可申报共计不超过12项。申请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,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。该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。
4.特色创新项目(高新技术项目管理科负责)
教育厅无经费支持,须自筹经费20万元。该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。
5.青年创新人才项目(基础研究项目管理科负责)
教育厅无经费支持,须自筹经费5万元。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、硕士及以上学位、副高及以下职称,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、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。
特色创新项目及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合计可申报不超过12项。以上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照通知要求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所有申报项目广东省教育厅均无经费支持,申报人须提供自筹经费证明(附件2,申请人签字后扫描成PDF版于6月4日前发至相应联系人邮箱)。
2.项目负责人(包括主要参与者)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。凡不符合要求者,不得申报。
三、其他事项
各类别项目我校均有申报指标限制。请各位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及要求(附件1),于2023年6月4日前在申报系统(申报系统5月19日开放,网址为https://gdjyky.gdedu.gov.cn)中完成填报并提交至学校,逾期不提交申报材料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。如需开通系统账号,请将申请表(附件3)发送至相应联系人邮箱。
联系人:
科研平台、创新团队项目:谢钰琳,87111890,jdk@scut.edu.cn;
重点领域专项、特色创新项目:刘燕,87110625,adgxk@scut.edu.cn;
青年创新人才项目:曾榆萱,87110629,jck@scut.edu.cn。